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6464 证券简称:华成智云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北京华成智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成智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成智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议案,在该方案中公司拟向山东省财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智慧齐鲁(山东)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发行数量为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000,000元。该方案于2021年11月13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了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北京华成智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4156号)。
2022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华成智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7 号)。
2022年2月2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4),确认本次募集资金98,000,000.00元全部到位。
2022年2月25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针对公司2021年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北京银行济
公告编号:2024-015
南自贸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丰台支行、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已披露的用途使用。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备注
北京银行济南自贸 20000034451900 50,159,000.00 0.00
区支行 07409480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1440078801700 24,783,100.00 0.00 账户于2024年
北京丰台支行 001964 3 月 29 日注销
北京银行中关村海 20000034451900 23,057,900.00 3,424,180.02
淀园支行 074332142
合计 98,000,000.00 3,424,180.02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内容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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