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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12 19:17:40 股吧网页版
ST洲线: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其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2



证券代码:836466 证券简称:ST 洲线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深圳五洲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五洲无线股份有

挂牌公司 其他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

刘庆龙 董监高 理、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

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平台查询得知,因涉及多起诉讼,公司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刘庆龙先生被列入失信企业四类人员并被出具限制消费令。

经查阅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刘庆龙先生被列为“违法

违规失信者”,处罚处理时间分别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处

罚决定文件均为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给予深圳五洲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处罚种类均属于“纪律处分措施(公开谴责)”。

(二)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原因

一、公司因涉及多起诉讼,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刘庆龙先生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体诉讼如下:

1、案号:(2021)粤 0305 执 16316 号

(1)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五洲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粤 0305 民初 1557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0 月 08 日

案号:(2021)粤 0305 执 1631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人民币 206087.16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刘庆龙

(2)失信企业四类人信息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五洲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庆龙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21 年 10 月 08 日

案号:(2021)粤 0305 执 16316 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人民币 206087.16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3)限制消费人员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刘庆龙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粤 0305 执 16316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0 月 08 日

2、案号:(2021)粤 03 执 9164 号

(1)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五洲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深国仲裁 4156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案号:(2021)粤 03 执 916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国际仲裁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6,847,318.58 元、复利人民币 5.97 元及罚息人民币

211,026.44 元(罚息暂计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二)第一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

律师费人民币 180,000 元;(三)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申请人对第二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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