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8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6468 证券简称:普发动力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二)收到变更仲裁请求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3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2 年 8 月 8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收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哈尔滨通源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变更请求受理通知书》;与此同时,公司收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关于选定鉴定机构的通知》,选定黑龙江省铭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案出具《充电桩价格服务费用项目价格鉴证》,该鉴证报告将为本次仲裁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 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4
1、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通源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申请人为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普发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 72%的股权。
2、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被申请人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系挂牌公司关联方。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三) 仲裁请求和理由:
鉴于本案在 2022 年 7 月立案时,申请人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作
为时间结点统计欠付充电服务费,要求被申请人进行支付。但出于种种因素本案至今尚未审结,在此过程中为保障哈尔滨市城市公交出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欠费的情况下持续服务,现欠付充电服务费数据已发生巨大变动。为使双方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申请人特申请变更仲
裁请求,将充电服务费、充电电费结算时间点变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更后的仲裁请求如下: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暂计至 2024 年2月29日的充电电费、充电服务费 36,711,194.2 元;
公告编号:2024-004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 2021 年 10 月起实际还清
之日止的违约金(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违约金 947,268.28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135,000.00 元;
4.因本案产生的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以上合计人民币 37,793,462.50 元。
三、 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本次仲裁案件暂无其他进展情况。
四、 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尚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若不能如数收回相应关款项,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尚未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一同妥善处理本次仲裁,同时继续寻求各种途径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04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哈尔滨通源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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