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8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6468 证券简称:普发动力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尔滨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发改联〔2022〕262 号)政策文件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普发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普发新能源公司”)相关充电场站建设项目累计取得充电桩补助2,640,000.00 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通源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通源供电公司”)相关充电场站建设项目累计取得充电桩补助12,100,000.00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普发新能源公司和通源供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与主要客户关于充电服务的纠纷尚处于审理中,其具体内容
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及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及《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上述补助与充电服务价格鉴证及充电服务成本确认相关,出于审慎原则,故将上述补助暂且计入其他应付款,其具体会计处理以案件仲裁结果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政府补助收款财务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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