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6468 证券简称:普发动力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普发动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
简称“解释”)。
该解释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具体内容为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公告编号:2024-011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上述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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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148,248,075.50 2,707,186.71 150,955,262.21 1.8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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