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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30 22:49:55 股吧网页版
正辰科技:董事会关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已取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52

证券代码:836472 证券简称:正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111271号)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1.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所述,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74,598.76元,我们对其实施函证程序,截止报告日,有三个银行我们尚未收到回函,其中涉及银行余额及银行借款,分别为北京银行西直门支行余额为 65,976.80 元、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北太平庄支行 7,193.99 元、借款 2,520,000.00 元、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338.89 元,故对银行账户余额及银行借款等是否存在担保被担保事项,我们无法判断其对正辰科技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 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原值为
8,669,030.46 元,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564,103.00 元,我们实施了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发出函证金额合计 8,072,313.47 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由于应收账款未收到回函 6,939,406.05 元,我们未能通过函证等有效程序确认期末应收账款是否可收回,我们也未能通过执行替代程

公告编号:2022-052

序以确认期末应收账款是否可收回,由此无法判断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3.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 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原值为
4,752,589.79 元,其中北京不二医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余额为 1,780,000.00元,北京不二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余额为 1,771,887.00 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74.74%,据我们核查发现两家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该控制人为正辰科技的员工,以前年度未做关联方披露,其中北京不二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款项年限为2-3 年,2021 年未见付款记录。

我们无法对该其他应收款的下列方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该款项的实质;

(2)该款项是否在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中恰当处理及可收回性。
二、 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保留意见出具专项说明,主要原因:1.截止报告日,有三个银行尚未收到回函,其中涉及银行余额及银行借款;
2.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由于应收账款未收到回函 6,939,406.05 元,未能通过函证等有效程序确认期末应收账款是否可收回,也未能通过执行替代程序以确认期末应收账款是否可收回,由此无法判断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充分性和完整性。3.与北京不二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不二医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截止报告期末未收回。
针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已积极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应对:
1.公司将积极和客户、银行沟通,尽快回函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公司已经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北京不二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不二医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签署承诺书,
承诺将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之前归还上述资金。

公告编号:2022-052

三、 董事会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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