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836482 证券简称:京弘全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市京弘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依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全资子公司深圳宸元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上海 朗致启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石沃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中石沃 森(成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
高新区吉瑞二路 188 号 1 栋 2 单元 4 层 2 号房,注册资本:5000 万元,其中
深圳宸元网信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750 万元,持股 15%,上海朗致启讯技术有限
公司出资 1000 万元,持股 20%,北京中石沃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3250 万
元,持股 65%。(以上所有注册信息均以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 内容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公众公 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 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 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一)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 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 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 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 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 面价值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 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综上,公司最近 12 个月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或通过增资入
股方式参股公司情形,本次对外投资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即参股金额为 7,500,000 元。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
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7,280,878.58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12,886,638.96 元。本次对外投资参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资产总额 比例为 15.86%,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58.20%。本次对 外投资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 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宸元网信科技有限公司参股中石沃森(成都)数字科技有限
公司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要经过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注册信息均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石沃森(成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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