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5
证券代码:836529 证券简称:明营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河北明营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集决议,批准本次会议召开。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现场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8 日 9:0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529 明营科技 2021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付江潮和侯梦瑶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河北省迁安市太平庄乡田庄营村明营街 1 号河北明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予以汇报。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披
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公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2020 年度权益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48,800,00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1.6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七)审议《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审会字(2021)第 102033 号]进行审议。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印章、个人简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印章。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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