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6530 证券简称:骏发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德瑞骏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德瑞骏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青岛德瑞骏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77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青岛德瑞骏发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77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事实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
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8 月 8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终止挂牌。公
司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骏发”。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保护
公告编号:2024-018
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邹敬清
联系电话:0532-80997006
邮箱:leoj1974@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烟青路 23 号
(二)券商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18513660542
邮箱:wanghong01@zts.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青岛德瑞骏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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