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6533 证券简称:连邦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连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东连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广东连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590006 号)及《广东连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3]第 590003 号)。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二、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连邦新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资金短缺
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和司法诉讼赔偿款,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持续为负数,连邦新材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
公告编号:2023-017
然连邦新材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应对计划相关的充分、适当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连邦新材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基本假设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否适当。
2、无法判断存货的准确性
我们于 2022 年 1 月接受委托审计连邦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因而未能对连邦
新材公司 2022 年末金额为 1,742.14 万元的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此外,我们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3、无法判断关联交易事项的真实性及价格的公允性
2022 年度向关联方公司广东鹏城经典酒业有限公司采购白酒总额 201.98 万
元。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项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及采购价格的公允性,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关联交易事项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4、无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
2022 年度子公司连邦绿建环保工程(深圳)有限公司向广东北大荒新能源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账 200.00 万元用于商业合作,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
他应收款广东北大荒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余额 200.00 万元尚未收回。我们实施了检查、查询工商及视频访谈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确认上述其他应收款期末的可回收性,以及对连邦新材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说明如下:
1.该审计意见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成果。
2.鉴于此种情形,本公司管理层已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进行业务转型,从目前以销售低附加值涂料添加剂产品为主,逐步转向销售高附加值的高性能防火涂料产品为主,提高产品的盈利能力,采用直营销售、代理经销、网络销售等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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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进一步加强收入与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支出,优化成本费用结构,拓展销售,进军国内国外防火涂料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规模。
3.鉴于此种情形,本公司管理层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充分发掘员工的生产和研发能力,培养员工的忠诚度,持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稳定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坚定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持续与深圳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院校专家进行研究、探讨、论证,结合各类建筑、建材,新增隔音涂料、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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