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6533 证券简称:ST 连邦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连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广东连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广东连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堂堂审字【2024】050 号)及《广东连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堂堂专审字【2024】015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 应收账款”、“六.4 预付款项”、“六.5 其他
应收款”所示往来明细账户余额,因部分无法函证、询证函未回函。我们通过实施函证、访谈以及凭证检查等审计程序,仍无法对上述款项的可收回性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款项余额和坏账准备项目作出单项调整。
公告编号:2024-029
2、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连邦新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连续四年亏损,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资金短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和司法诉讼赔偿款,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持续为负数,连邦新材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连邦新材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我们仍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应对计划相关的充分、适当证据,但有战略合作伙伴在积极与公司商谈,因此我们可以合理估计连邦新材公司在本次会计报表日的十二个月内基于持续经营基本假设编制的财务报告是适当的,但仍有重大不确定性。
三、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说明如下:
1、监事会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2、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无异议。
3、公司监事会正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东连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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