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4-096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松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759,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及建议,现公 司董事会提名李松年、蔡立明、李琼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以上全体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2024-087)。
本议案项下共有 3 项子议案,分别为:
1.1《关于选举李松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蔡立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李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及建议,现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坚、李苒洲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全体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2024-087)。本议案项下共有 2 项子议案,分别为:
2.1《关于选举陈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李苒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现公司监事会提名沈洪、王丰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新选任的职工监事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以上全体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
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2024-087)。
本议案项下共有 2 项子议案,分别为:
3.1《关于选举沈洪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王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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