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6557 证券简称:圣敏传感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无锡圣敏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刘忠顺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承诺期限 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事项的内容 实际控制人刘忠顺承诺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公告编号:2024-024
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为止,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由实际控制人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
回购相对人为公司无法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和已取得联系但未签署回购协议的异议股东,回购相对人明细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量 持股比例
(股)
1 无锡衡盛投资企 3150000 10%
业(有限合伙)
2 熊东红 945000 3%
3 杨海军 630000 2%
上述回购相对人需同时符合《无锡圣敏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中“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之“(三)回购对象”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为本次回购对象”中关于回购条件的相关规定。
若因回购相对人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届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综合参考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二者孰高,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2024-024
(三)承诺的有效期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至终止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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