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视酷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北京视酷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2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其他(资金占用) 否
4 其他(违规对外借款)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挂牌公司因财务负责人交接工作问题,未能向审计机构提供充分的材料,导致 2020 年年度报告未能按期披露。
2、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于 2020 年 7 月发生变更,但是挂牌公司
和新任实控人林华未按股转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3、2020 年 7 月,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凯盾环宇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占用资
金 1300 万元,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 575 万元。
4、自 2020 年起,挂牌公司为上海舜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提供
违规借款,上海舜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变更成
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凯盾环宇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12.46%。2020 年 1 月借给上海舜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100 万元,2020 年 2 月借给上海舜熙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00 万元,累计借款 13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上述违规借款已全部归还本金,未有偿付利息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违规对外借款、资金占用、违规实控人变更的行为均未履行规定的审议程序,构成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事项,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
如果公司第一大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则可能引发公司治理风险,给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
相关规定,如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则公司股票存在被停牌的风险;如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为应对投资者的诉求,公司特安排林华负责投资者咨询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林华
联系电话:010-623688858
邮箱:seecoolzq@seecool.cc
主办券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胡若海
联系电话:021-52523307
邮箱:huruohai@ebscn.com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归还占用资金并支付相应借款利息,对于未披
露事项进行相应披露,补充相关审议程序;同时,督促公司克服困难按时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履行实际控制变更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存在未能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规实控人变更、违规对外借款、资金占用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光大证券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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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