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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28 20:01:39 股吧网页版
ST海润: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6583 证券简称:ST 海润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 2023【93】号),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
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海润”。

二、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10-64897799

邮箱:zh.yushan2007@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5 号海润大厦五层

(二) 券商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10-83321371

邮箱:liyang1@essence.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楼国投金融大厦 12 层

特此公告。

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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