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5
天津德利得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份 ......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第一节 股东 ......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3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第五章 董事会 ...... 29
第一节 董事 ...... 29
第二节 董事会 ...... 3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9
第七章 监事会 ...... 40
第一节 监事 ...... 40
第二节 监事会 ...... 4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8
第九章 通知 ...... 4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50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5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53
第十三章 附则 ...... 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天津德利得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天津德利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在天津市自
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原天津德利得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德利得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原道 2 号
邮政编码:3004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
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
选择仲裁方式的,应当指定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运营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以诚信为基石,在
实现客户价值和员工价值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一体化高效率的供应
链物流服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包装;仓储
(危化品除外、港区内除外);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海、陆、空运);
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屋信息咨询服务;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
类、3 类、4 类、5 类 1 项、6 类 1 项、8 类、9 类、危险废物)(剧毒
化学品除外);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日用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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