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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6592 证券简称:友声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和《中华人民 (下称“《公司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 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 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股 —章程必备条款》及《 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关 股份转让个业务规则(试行)》( 下称
规定,制订本章程。 “《 业务规则 》”)、《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下
称 “《治理规则 》”)和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 ,可 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 下 ,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股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 购本公司股
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公司合并;
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合并、分 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 或股权激励;
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 司不进行买卖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上市后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
除上述情形外 ,公 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二十二条第(一 )项至 第(三)项的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二条第(一)项 至第(三)项的原因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第( 一)项
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销 ;属于 第(二)项、第( 四)项情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可以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 第(三 )项规定 依照本章程规定,或 者股东大会的授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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