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6594 证券简称:ST 逸家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杨德林,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批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15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德林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杨德林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未能披露《2020 年年
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将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未涉及罚款事宜,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5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努力解决生产经营问题,规范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配合投资者保护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315 号)
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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