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3
关于对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359 号
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 逸家洁)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 公 司 报 告 期 营 业 收 入 2,847,885.56 元 , 上 年 同 期 为
5,811,233.00 元,同比下降 50.99%;毛利率由上年 33.30%下降至本年 2.17%;期末总资产余额为 136,893.16 元。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 2019 年发生净亏损 1,144.53
万元,公司已连续多年大额亏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逸家洁
公司净资产-621.80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 7.86 万元”。你公司在职员工人数由期初 44 人下降至期末 7 人。
请你公司结合目前的财务状况、员工情况、经营计划说明公司是否拥有正常开展业务的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2、关于偿债能力
你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 4,642.26%,流动比率 0.016,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仅为78,590.45元,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349,585.03元,应交税费期末余额 2,438,313.93 元,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3,552,032.13 元。年审会计师认为“员工离职可能会引起离职补偿无法确定是否完整,大额应交税费无法确定罚款和滞纳金的具体金
额”。
请你公司说明未来经营所需资金的来源及安排,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3、关于董事、监事对年报内容的异议事项
你公司年报中披露“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其中,董事陈明峰的理由为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故对于涉及财务数据的相关表决,无法表示意见,故予弃权;监事李露霖的理由为对公司实际财务情况仅能从日常管理报表及审计报告中获知,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有保留意见,对财务相关内容弃权表决;监事刘昊飞的理由是未能从公司获得相关重要信息及证据材料导致监事职务履行受限,且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持保留意见,故对相关内容反对表决。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事事项持否定意见。
形成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之一:审计范围受限,未能提供部分合同、文件,对部分分公司的银行及往来款项实施函证程序,上述事项导致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致使无法判断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列报的准确性。
请你公司说明:
(1)未能向会计师提供审计工作必要资料的原因;
(2)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能够有效执行,以及内部
控制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3)针对董事、监事对年报存在异议的应对及改进措施。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年8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