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7
公告编号:2020-041
证券代码:836594 证券简称:ST 逸家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有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公告编号:2020-041
具体如下: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 未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价格的影响,同时结合公司
公告编号:2020-041
经营情况),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 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通过邮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或投资款银行回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 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承诺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由于股份回购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回购事宜联系人:孙磊
联系电话:18911622766
联系邮箱:79673501@qq.com
联系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 1008-B,四惠大厦 2019W
北京逸家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41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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