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3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统一机器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主办券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意见...... 2
(一)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 2
(二)回购股份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
(三)回购方式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4
(四)关于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安排合理的说明...... 4
二、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 4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4
(二)股价情况与公司价值分析...... 5
三、关于回购价格合理性的意见 ...... 5
四、关于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可行性的意见...... 7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8
广东统一机器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智能”、“公司”)于 2016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836603,证券简称:统一智能。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主办券商”)系统一智能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负责对统一智能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东莞证券对统一智能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本次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
经核查,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至本合法合规性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000,000 股,不超过 2,465,0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8.11%-10.00%,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69.75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总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 1-6 月(未 /2022 年 /2021 年
经审计)
总资产 5,421.86 5,803.81 4,690.21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 1-6 月(未 /2022 年 /2021 年
经审计)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2,884.86 2,883.63 1,864.41
净资产
营业收入 1,994.05 6,608.41 4,887.6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1.23 1,019.22 -153.96
净利润
注:公司 2023 年 1-10 月收入约 5,700.00 万元(未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约 700 万元(未经审计)。
近些年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向好,其中 2022 年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增长 23.74%和 54.67%,主要原因为 2022 年公司通过主动走访、参加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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