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7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6607 证券简称:永捷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永捷电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环宝安罚字【2021】275 号、深环宝安罚字【2021】2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1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其他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永捷确良线路板(深圳)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捷确良”)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1-021
2、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向周围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地方环境噪声技术规范。”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永捷确良 B 栋两座酸碱综合废气处理塔(编号:QZ-L1、QZ-L2)采样口不符合《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5.1.2“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的规范要求。
2、永捷确良向周围环境排放工业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2021 年 9 月 22
日 23 时 10 分至 9 月 23 日 00 时 30 分期间,在永捷确良法定厂界围墙顶外一米
处监测点监测到永捷确良的噪声总值为 61dB、背景噪声值为 57.6dB,修正后声源值为 58dB,已超过永捷确良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昼间为 65dB,夜间为 55dB)。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 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的规定,参照《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六版)(修订版)》第十三章 §13.3.5“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报告书类;特别控制区;B 类大气污染物”及总则第七条“违法者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公开道歉申请并在深圳市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开道歉、作出环保守法承诺的,按罚款标准 50%减轻处罚,但减少的罚款金额最多不得超过 30万元;降低后的罚款额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额的,按法定最低罚款额处罚。已依据第六条规定按最低档次处罚或属于定额罚款的违法行为不再适用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的裁量标准,对永捷确良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
公告编号:2021-021
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违法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违法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向周围环境排放工业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限值的,处三万元罚款;”的规定,责令永捷确良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永捷确良已根据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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