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9
永捷电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二年五月一十九日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票与股东名册...... 6
第一节 股票 ...... 6
第二节 股东名册 ...... 6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第六章 董事会...... 17
第一节 董事 ...... 17
第二节 董事会 ...... 20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24
第八章 监事会...... 25
第一节 监事 ...... 25
第二节 监事会 ...... 26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8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28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29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9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0
第十一章 通知...... 31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 31
第十三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29
第十四章 修改章程...... 34
第十五章 附则...... 34
永捷电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永捷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二年六月四日依法设立。为使公司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公司创新发展,将公司做大、做强,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类型,由永捷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变更为永捷电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类型、设立方式: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由发起
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
第五条 公司名称:永捷电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HT ELECTRONIC AND TECHNOLOGY (TIANJIN) CO.,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 188 号 1 号楼 1020 号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十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永保全优,捷报全球。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各种印刷电路板的研发、销售、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电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各种印刷电路板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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