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恒泰长财证券
关于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2020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是
2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3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4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5 重大债务违约 是
6 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帝通新材”或“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喜审字[2021]第 00724 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2020 年度,帝通新材根据顺德区支持企业发展、促进股改上市的有关精神,将以前年度股改期间产生的企业所得税 4,121,064.79 元、个人所得税
158,149.36 元、印花税 57,107.10 元及相关滞纳金 772,984.06 元作为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处理。截止审计报告披露日,我们未取得有关政府的政策文件,也无法通过其他替代性程序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帝通新材上
述处理的合理性。
2、2020 年,帝通新材从佛山市顺德区盈通实业有限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购买分条机 3 台,价款 6,314,389.92 元。分条机用于防静电 ps 片材业
务。自 2019 年度开始企业已经不生产防静电 ps 片材。但由于前述分条机是佛山市顺德区盈通实业有限公司专门为帝通新材设计制作,无法对其他第三方出售。帝通新材履行协议,购买前述分条机。截止审计报告披露日,我们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交易是否合理公允。
3、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帝通新材 2020 年、2019 年发生净亏损
分别为 1,422.99 万元、1,368.28 万元,且 2020 年 12 月 31 日所有者权益为
-258.32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余额 1,391.53 万元且已逾期未还,
长期借款余额 304.03 万,利息逾期未支付(审计根据流动性,已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帝通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止审计报告披露日,我们无法预计帝通新材未来能否持续经营,也无法通过其他替代性程序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帝通新材提出改善经营措施的有效性”。
2、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司银行账户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被司法冻结的金额为 126,827.31 元。
3、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未对 2020 年年度报告作出书
面确认意见
因工作原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麦鹤瀛、董事郭巨成、董事麦有祥、监事麦智协未对 2020 年年度报告作出书面确认意见,董事郭巨成、董事麦有祥未能出席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监事麦智协未能出席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4、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帝通新材股票转让将从 2021 年 5 月 7 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
前将加注 ST 标识,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5、重大债务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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