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36608 证券简称:ST 帝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截止目前,公司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后续若有进展,将会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公告编号:2022-005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后复牌,公司存在被处罚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恒泰长财
证券和 ST 帝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恒泰长财证券与 ST 帝通签订的持续督
导协议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起解除,因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故公司
股票已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停牌。截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未能与其他主办券商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已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一)项“与主办券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且未能在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关于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的规定。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麦醒中
联系方式:0757-22896803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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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