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0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36608 证券简称:ST 帝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后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收
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2]201 号)。公司因未能在持续督导协议解除后的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复核申请,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正式受理公司的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帝通”。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全国股转公司作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次两个交易日起复牌。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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