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6609 证券简称:新唐设计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5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609 新唐设计 2024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杨晓娜、张鑫磊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汽贸路 1 号智创城 3 号 18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三)审议《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会审议《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审议《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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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监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九)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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