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2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6619 证券简称:显鸿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吴琪琪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吴泽庆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董事吴泽庆先生因自己工作原因将辞去董事职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吴琪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吴琪琪,女,1997 年 8 月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加州
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圣母大学数据分析专业。2020 年 9 月-2021年 7 月就职于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任数据报表工程师。2022 年至今,就职于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办副主任。
公告编号:2024-012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的任免是正常的董事会成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真审查了吴琪琪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吴琪琪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任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