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6619 证券简称:显鸿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概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要求,公司对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1,146,520.65元,上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已按100%计提坏账。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为账龄较长,且公司经催收无果,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并确认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符合事实,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编号:2024-035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了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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