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1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6627 证券简称:富源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富源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鉴于浙江富源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调整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经综合分析论证及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出席
本次董事会董事共 5 人,实际与会董事 5 人,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以上议案尚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参加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
公告编号:2021-013
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的义务(未被限制交易的股份除外),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公司 2020 年年度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孰高为准,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告编号:2021-013
(三)回购有效期限
1、异议股东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要求。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有效证件复印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信息如下:
联系人:陈剑红
联系电话:0575-83507818
传真:0575-83507815
联系地址:嵊州市黄泽镇工业功能区玉龙路 2 号
四、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公告编号:2021-01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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