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6636 证券简称:金谷高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金谷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10 ,000 万元(含人民币 10 ,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二年。本
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贤武、闫昕提供保证担保,自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最终授权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代表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或子公司承担。(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关联方拟
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贤武、闫昕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08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贤武
住所:北京市海淀
关联关系:刘贤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及董事长职务,持有公司股份 13,589,460 股,持股比例为 67.57%。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闫昕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关联关系:闫昕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贤武的配偶,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持有公司股份 4,571,270 股,持股比例为 22.73%。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方刘贤武、闫昕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费用,也无任何附加条件,是无偿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方刘贤武、闫昕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费用,也无任何附加条件,是无偿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10 ,000 万元(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二年。本
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贤武、闫昕提供保证担保,自公司及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8
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最终授权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代表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或子公司承担。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 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上述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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