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36641 证券简称:奇华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上午十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641 奇华光电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兰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长兴路 298 号奇华光电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2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予以报告,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
(八)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2022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海南中京锐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锐研”)持有常州市金坛碳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谷新材”)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碳谷新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收购碳谷新材前后均受公司大股东刘宝兵的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碳谷新材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报告的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手续。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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