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6641 证券简称:奇华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6 日以短信和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宝兵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 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9
1.议案内容:
选举刘宝兵先生续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刘宝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 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聘任刘宝兵先生续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期满。刘宝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聘任王长富先生续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王长富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聘任沈雪女士续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沈雪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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