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5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836669 证券简称:ST 环能新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上海环能新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环能新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环能新科节能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李洪臣 董监高 董事长
笪善琪 财务负责人 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28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6 月 28 日, ST 环能新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 2019 年及
2020年年报数据予以更正和追溯调整。其中,调整影响2020年净利润374,234.52
元,调整前 2020 年净利润为-66,692.94 元,调整后为 307,541.58 元,调整比
例为-561.13%;调整影响 2020 年期末净资产 345,885.32 元,调整前 2020 年期
末净资产为 145,460.28 元,调整后为 491,345.60 元,调整比例为 237.79%。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构成信息披
露违规。针对上述行为,董事长李洪臣、财务负责人笪善琪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
对 ST 环能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李洪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笪善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28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环能新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79 号
上海环能新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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