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律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公告编号:2024-017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 16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第一节 董事 ...... 19
第二节 董事会 ......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第七章 监事会 ...... 28
第一节 监事 ...... 28
第二节 监事会 ......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0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2
第一节 通知 ...... 32
第二节 公告 ...... 33
公告编号:2024-01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3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7
第十二章 附则 ...... 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上海第九城市教育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律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6楼Q座1087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作出该项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总经理。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者如与公司之间产生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
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于以科学技术改革和创新为主导,让日常的生活和工作更便捷、更舒适、更健康。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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