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36680 证券简称:中天新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其中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亏损合同的判断”作出规定,执行解释第 15 号的这些规定未对本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就“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 16 号的这些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6
(一)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按上述原有规定执行。
3.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3-006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做出,不涉及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二)《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06
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