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9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6686 证券简称:超能国际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深圳市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市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032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2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2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深圳市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朱泽侨(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刘丹瑛(财务总监)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财务核算不规范。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05
1、虚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回款
超能国际 2.51 亿元应收票据回款资金最终来源于公司,构成虚构应收票据收回;2019 年 3 月,超能国际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供给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款资金 850 万元最终来源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泽侨,构成虚构应收账款收回。
2、房地产供应链服务业务未单独核算成本
超能国际开展房地产供应链服务业务,未对该业务成本进行单独核算,存在收入与成本不匹配的情况。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
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和公司治理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朱泽侨、时任财务总监刘丹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的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董事长朱泽侨、时任财务总监刘丹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1-005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和纪律处分,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将进行深刻反省,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系统、全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学习,加强各项内控制度严格落实,切实保证公司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深圳市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032 号)
深圳市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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