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3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6694 证券简称:家电网 主办券商:银泰证券
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被限制消费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不适用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05 执 15116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案号:(2020)粤 0305 民初 1864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 2020 年 9 月 25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 0305 民
初 18642 号民事判决书,家电网存在下面的法律义务:
(1)原告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王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1 日工资差额 16484.94 元;
公告编号:2021-004
(2)原告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王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5000 元。
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于公司无正当理由未 履行上述义务,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被限制消费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限制消费对象(姓名/名称):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不适用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05 执 15116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案号:(2020)粤 0305 民初 1864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被限制消费对象(姓名/名称):黄伟军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05 执 15116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案号:(2020)粤 0305 民初 1864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编号:2021-004
被限制消费对象行为具体情形: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王導申请执行
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军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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