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1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6694 证券简称:家电网 主办券商:银泰证券
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口头警示
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3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269 号中泰天成大楼13楼。
黄伟军,男,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5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并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伟军被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军持有公司股份
25,483,128 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再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43.2636%。如果上述 股份被全部行权,将导致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截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 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黄伟军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业务规则》 第 1.4 条、1.5 条的规定,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1-015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充分认识到了完善公司内部控 制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业务规 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 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242号)。
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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