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6
公告编号:2021-038
证券代码:836694 证券简称:家电网 主办券商:银泰证券
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不适用
执行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粤 03 执 954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
案号:2020 佛仲字第 30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佛山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规避执行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
说明:本次非公司首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限制消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披露了公司首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黄伟军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1-038
执行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粤 03 执 954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
案号:2020 佛仲字第 30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佛山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规避执行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
说明:本次为黄伟军首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付飞泉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董事、总经理
执行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粤 03 执 954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
案号:2020 佛仲字第 307 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佛山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规避执行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
说明:本次为付飞泉首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佛山仲裁委员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作出的 2020 佛仲字第 307 号《仲裁
裁决书》,被申请人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伟军、付飞泉存在以下法律义务:
一、被申请人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广东快可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500 万元并支付
逾期罚息(以人民币 500 万元为本金,自 2020 年 3 月 14 日起至全部本金实际清
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 24%计算);二、被申请人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广东快可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
公告编号:2021-038
付律师费人民币 86000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12168 元;三、被申请人黄伟军、付飞泉对被申请人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广东快可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偿还的第一、第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申请人广东快可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4942 元由被申请人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伟军、付飞泉共同承担。因申请人广东快可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全部仲裁受理费,故被申请人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伟军、付飞泉应在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将人民币 34942 元迳付申请人广东快可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会不另行收退。
(三)被执行人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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