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9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6703 证券简称:创一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一新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能风电公司”)、第三人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晋 0602 民初 637 号民事判决,向朔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
票。案号(2024)晋 06 民终 1034 号案件将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在朔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原告
姓名或名称: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卓
公告编号:2024-030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法定代表人
1、 被告
姓名或名称: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闻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对第三人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下称“华仪风能公司”)享有部分到期债权。华仪风能公司对晋能风电公司享有部分到期债权。晋能风电公司拖欠华仪风能公司的高额货款早已到期,但华仪风能公司却未行使诉讼权向晋能风电公司主张权利,影响公司的到期债权实现,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法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公司后收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晋0602 民初 637 号,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81,522 元(原告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81,522 元),由原告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晋 0602 民初 637 号民事判决,依法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依法撤销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2024)晋 0602 民初 637 号民事判
决,并将本案发回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或改判支持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请求判令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一审诉讼费及上诉费用。
公告编号:2024-030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4)晋 06
民终 1034 号案件将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举措,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行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为原告,本次诉讼的目的是加快公司资金的回收,对改善公司现金流存在积极意义。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受理通知、开庭传票等
湖南创一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