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2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36708 证券简称:中裕广恒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公司关联方为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申请贷款,金额为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为 1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孙晓乐及其配偶李建英、董事白新强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孙晓乐以其名下房产(房产证号:豫(2017)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155 号)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贷款的具体内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与银行签署的实际内容为准。
2、公司拟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金额为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贷款期限为 24 期(可随借随还)。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孙晓乐为上述贷款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贷款的具体内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与银行签署的实际内容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申请贷款》议案,应出席董事
公告编号:2023-035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赞成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回避
票数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由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关联董事孙晓乐、白新强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议案,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
席董事 5 人,赞成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回避票数 0 票。本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由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关联董事孙晓乐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孙晓乐
住所:郑州市中原区伏牛南路 5 号院 5 号楼 1 单元 1001 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李建英
住所:郑州市中原区伏牛南路 5 号院 5 号楼 1 单元 1001 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晓乐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白新强
住所:郑州市中原区友爱路 50 号院 2 号楼 1 单元 1 号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公告编号:2023-035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在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晓乐及其配偶李建英、股东白新强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申请贷款,金额为1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