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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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或“辅导机构”) 与中
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广恒”、“公司” 或“辅导对象”) 于
2023 年 2 月 6 日签署《河南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之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
协议》”),并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贵局完成了辅导备案。
长江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等有关规
定, 以及《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对中裕广恒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 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间,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肖海光、 郭佳、 徐明明、 王睿、 杨昊宇、
雷鸣远、 俞远鹏、王静等人,其中,肖海光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
员均为长江保荐正式从业人员并均具备执业资格, 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
未超过四家。
(二) 辅导时间及方式
1、 辅导时间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2、 辅导方式
辅导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及辅导计划, 对辅导对象采用组织自学、个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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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沟通交流、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召开专题会议、召开中介协调会、对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等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并就辅导对象在辅导
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协助提出解决方案。
(三) 辅导的主要内容
1、 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对中裕广恒开展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小组重
点核查了公司的历史沿革、业务与核心技术、财务基本情况、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等事项, 确定了辅导工作重点及下一步辅导工作计划, 并对
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敦促公司积极整改。
2、 进一步规范公司内控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
规范运作的情况, 并结合具体项目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待改进的环节。 辅导小组敦
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确保相关业务流程控制有效运行,提高公
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
3、 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
讨论会,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问题,敦促公司规范运作。
4、 组织学习法律法规
本期辅导机构组织辅导对象学习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 长江保荐召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为中裕广恒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包括: 召集辅导律师、
辅导会计师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根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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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辅导重点及下一步辅导工作计划, 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就重要问题及时
召开中介协调会、 专题讨论会, 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等。
二、 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 内控制度有待持续完善
根据前期辅导小组就发行人内控制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在辅导对象的积极
配合下,发行人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均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仍存在一定的
提升空间。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 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 严格地
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梳理, 及时发现问题,
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发行人合法规范经营。
(二) 公司治理体系尚需进一步加强
辅导对象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 但鉴于上市公司具有更高标准
的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层规范运作意
识,切实有效执行公司治理,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长江保荐辅导工作
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将通过中介协调会、集中授课、案例分析等方式进一步强化
公司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三) 募投项目尚未确定
辅导对象目前已根据自身切实可行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规划,就募集
资金的拟投资项目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进行了考察与测评, 但暂未确定募投项
目。 辅导机构将进一步督促辅导对象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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