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5
关于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与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广恒”、“公司”或“辅导对象”)于
2023 年 2 月 6 日签署《河南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之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
协议》”),并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贵局完成了辅导备案。
长江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对中裕广恒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肖海光、郭佳、徐明明、王睿、杨昊宇、雷鸣远、王静等人,其中,肖海光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以上所有辅导小组成员均系长江保荐正式从业人员,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较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辅导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及辅导计划,对辅导对象采用组织自学、个别答疑、日常沟通交流、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召开专题会议、召开中介协调会、访谈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就辅导对象在辅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提出专业意见,并协助辅导对象制定解决方案。辅导对象依据解决方案进行整改,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并持续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对辅导对象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结合上市要求及审核要点,继续对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并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敦促公司积极整改。
2、进一步规范公司内控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规范运作的情况,并结合具体项目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待改进的环节。辅导工作小组敦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确保相关业务控制流程有效运行,提高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讨论会,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备忘录,并敦促公司规范运作。
4、组织学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同行业项目案例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积极组织辅导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及时传达学习《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 9 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同行业项目案例等内容,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监管审核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提高规范意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基于自身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中介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目前,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完成工作交接。
本辅导期内,长江保荐召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裕广恒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包括:召集辅导律师、辅导会计师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辅导重点及下一步辅导工作计划,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中介协调会、专题讨论会,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等。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健全完善内控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前期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辅助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如收入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研发项目管理制度、期间费用核算制度和存货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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