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0
关于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与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广恒”、“公司”或“辅导对象”)于
2023 年 2 月 6 日签署《河南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之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
协议》”),并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贵局完成了辅导备案。
长江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对中裕广恒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间,因人员工作安排变动,俞远鹏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相关工作交接已办理完毕。本次调整后,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肖海光、郭佳、徐明明、王睿、杨昊宇、雷鸣远、王静等人,其中,肖海光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长江保荐正式从业人员并均具备执业资格,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及辅导计划,对辅导对象采用组织自学、个别答疑、日常沟通交流、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召开专题会议、召开中介协调会、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等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并就辅导对象在辅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协助提出解决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对中裕广恒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结合上市要求及审核要点,继续对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并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敦促公司积极整改。
2、进一步规范公司内控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规范运作的情况,并结合具体项目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待改进的环节。辅导工作小组敦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确保相关业务流程控制有效运行,提高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讨论会,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备忘录,并敦促公司规范运作。
4、组织学习法律法规
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对象学习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长江保荐召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裕广恒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包括:召集辅导律师、辅导会计师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辅导重点及下一步辅导工作计划,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中介协调会、专题讨论会,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等。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健全完善内控制度
根据前期辅导工作小组和年报现场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辅导工作小组协同公司相关人员对内控制度进行了系统全面地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健全完善了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诸如印章保管制度、合同签订执行关键节点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等。在后续相关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并持续优化内控水平,确保发行人合法规范经营。
2、提升公司治理体系
辅导对象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且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地运行。但鉴于上市公司具有更高标准的公司治理,公司在辅导工作小组和年报现场检查小组的帮助和建议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治理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强化了公司相关人员在公司治理体系方面的规范运作意识。
3、确定募集资金投向
辅导对象前期已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规划,就募集资金的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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