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0
关于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与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广恒”、“公司”或“辅导对象”)于
2023 年 2 月 6 日签署《河南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之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
协议》”),并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贵局完成了辅导备案。
长江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对中裕广恒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肖海光、郭佳、徐明明、王睿、杨昊宇、雷鸣远、王静等人,其中,肖海光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以上所有辅导小组成员均系长江保荐正式从业人员,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较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辅导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及辅导计划,对辅导对象采用组织自学、个别答疑、日常沟通交流、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召开专题会议、召开中介协调会、访谈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就辅导对象在辅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提出专业意见,并协助辅导对象制定解决方案。辅导对象依据解决方案进行整改,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并持续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对辅导对象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结合上市要求及审核要点,继续对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并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敦促公司积极整改。
2、进一步规范公司内控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规范运作的情况,并结合具体项目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待改进的环节。辅导工作小组敦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确保相关业务控制流程有效运行,提高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讨论会,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备忘录,并敦促公司规范运作。
4、开展行业廉洁自律文化的培训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就行业廉洁自律文化召开专题培训会,就行业廉洁自律等文化事项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公司在辅导及上市期间中能够廉洁自律经营并积极宣传相关文化;
5、核查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核查,并配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重点关注公司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之上协助公司准备 2023 年年报的信息披露工作;
6、及时传达并组织学习审核政策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向辅导对象及时传达并积极组织培训,学习《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新规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等修订政策,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监管审核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提高规范意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长江保荐召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裕广恒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包括:召集辅导律师、辅导会计师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辅导重点及下一步辅导工作计划,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中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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