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诚教育:华安证券关于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诚教育”或“公司”)预计无法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经持续督导了解到,挂牌公司目
前尚未开展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已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持续督导费用,提示投资者挂牌公司有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志诚教育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提醒并积极督促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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