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1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6711 证券简称:志诚教育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刘玲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1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金全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刘玲华 董监高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2-013
信息披露方面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
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金全荣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刘玲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金全荣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刘玲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涉及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13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30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04 号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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