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25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6711 证券简称:志诚教育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事项变更公告(增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停牌事项变更情形为□停牌事项发生变化 √增加停牌事项□减少停牌事项
一、变更前停牌事项概述
(一)当前停牌事项类别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存在强制停牌事项,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因公司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
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停牌。
(二)当前停牌事项进展
公司因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强制
公告编号:2022-015
停牌,目前定期报告披露事项尚无进展。
二、停牌事项变更情况
(一)增加的停牌事项类别
增加的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
(二)增加的停牌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五条“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持续督导无异议函生效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挂牌公司未及时申请停牌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对其股票实施停牌。”2022 年 7 月 21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华安证券和志诚教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
的函》,我公司与主办券商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解除,因
暂时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故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7 月 26
日起停牌。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次停牌事项变更自 2022 年 7 月 26 日起生效。
本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
公告编号:2022-015
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备查文件目录
《变更停牌事项申请表》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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