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2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6719 证券简称:万威制造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保证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诚信勤勉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发挥股权激励的良性作用,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中的解除限售等环节提供考核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管理绩效和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年度 2023 年-2025 年 3 个会计年度,分 3 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1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2,000 万元
2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5,600 万元
3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80 万元
注 1:公司业绩指标对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均适用。
注 2:下同,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注 3:上述业绩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二)个人业绩指标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均存在个人业绩指标。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与评价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得分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绩效评价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评价得分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个人绩效评价得分(S) S≥70 S<70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S% 0
(三)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1、公司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3、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程序处理。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根据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进行考核,考核期间为 2023 年-2025 年 3
公告编号:2023-008
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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